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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5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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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2-05
发布于
江苏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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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13 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szskssthjjhpk@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荣印刷(昆山)有限公司礼盒生产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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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荣印刷(昆山)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江苏汇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租赁苏州华易启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属的工业厂房进行生产活动,租赁厂房面积为10641.26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礼盒2912万套。

1.本项目胶盘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至胶盘清洗工段,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市淀山湖琨澄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执行昆山市淀山湖琨澄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接管标准;

2.本项目过胶、组装成型产生的非甲烷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7米高排气筒排放(FQ-1),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2

苏州中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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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苏州盈萱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770平方米,新购置共挤片材生产线、干燥机、切片机、空压机等设备共计24台套。预计年产塑料制品(用于生产塑料包装盒的塑料片材)4000吨,本项目原料为外购成品的塑料粒子。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不涉及化学反应、发泡工艺等且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爆炸性粉尘。承诺项目开工前会完成环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1.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市淀山湖琨澄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执行昆山市淀山湖琨澄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接管标准;

2.本项目挤出、涂布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和破碎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3

苏州明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编织网管、五金对插件加工项目

昆山市沪光路339号A栋

苏州明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绿之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为适应市场发展需求,苏州明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于昆山市沪光路339号A栋,租赁昆山豪帅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租赁合同详见附件)的标准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编织网管5000万米、五金对插件100万件。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吴淞江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吴淞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拉丝、定型裁切、注塑、打标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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