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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5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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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4-15
发布于
江苏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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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市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丙烯酸及酯类回收处理装置本质安全提升项目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环信(南京)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3〕675号)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对现有综合利用装置进行本质安全环保水平的改造提升,建设内容包括:(一)对现有罐区进行功能调整和优化;(二)优化罐区装卸站、泵组等附属配套公用工程设施;(三)优化资源化产生的三废储存和处置设施;优化资源化系统配套公用工程设施;优化资源化生产装置报警连锁和控制系统设施;优化污水处理工艺;(四)对现有装置技改提升和产能结构调整:现有5#回转窑焚烧炉年处置量不变,仍为15000吨/年;现有6#焚烧炉年运行时间由300d/a调整为330d/a,年处置量由30000吨/年调整为33000吨/年,增加3000吨/年规模用于处置厂内综合利用装置产生的危险废物,30000吨/年对外处置量不变;对现有4#炉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实现20吨/天的危废废物处置能力、10吨/天废水处置能力。项目实施后,全厂危废综合利用装置规模不变,年产品产能减少至57500吨。项目总投资46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0万元。

(一)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进行设计。本项目污水排口依托现有,新增1个雨水排口。本项目新增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建成后,减少部分生产废水排放,即6#焚烧炉烟气洗涤废水中8000m3/a回用至6#焚烧炉急冷塔,剩余部分依托现有烟气洗涤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依托现有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不新增废气治理措施,不新增排气筒,全厂仍为9个排气筒。罐区、装卸区、综合利用装置尾气收集送4#炉、6#炉焚烧处置,4#炉、6#炉异常或检维修时,送5#焚烧炉焚烧处置。4#焚烧炉烟气依托现有“余热锅炉(含SNCR脱硝)-急冷-活性炭和消石灰喷入-布袋除尘-一级洗涤塔-二级洗涤塔-湿电除雾-烟气加热器”装置处理后,通过60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6#回转窑焚烧炉烟气依托现有“SNCR脱硝+余热利用+急冷+干法脱酸+旋风除尘+活性炭喷入+布袋除尘装置+一级洗涤+二级洗涤+电除雾+烟气加热+SCR脱硝”装置处理后,通过6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丙类危废暂存库废气依托现有“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套并联)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预处理车间及灰渣库二废气依托现有“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米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

(三)合理布局各类泵、风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本项目蒸馏残液、釜底残渣、废过滤膜、渗滤液送厂内焚烧炉处置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余危险废物包含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物等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固体废物管理满足《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2

催化剂生产装置适应性改造项目

南京江北新区玉成路12号

中石化南京催化剂有限公司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3〕434号)位于南京江北新区玉成路12号中石化南京催化剂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对现有SMTO装置和吸附剂装置进行改造,建设一条400吨/年基本有机催化剂生产线,包括200吨/年乙苯催化剂、100吨/年异丙苯催化剂、100吨/年OCC催化剂。项目总投资3995.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11.16万元。

(一)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进行设计,工艺废水管线宜采用明管架空方式敷设,雨水收集宜采用地面明沟方式,做好与园区雨污管网的衔接。铵交换废水经氨吹脱预处理后与有机胺废水、草酸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生活污水、设备清洗水一并经“生化调节+两级A/O+二沉池+末端混凝沉淀”处理,化验室废水经“除磷+沉淀”预处理,上述废水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纯水站废水一并接入厂区污水出水池,经监测达标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按“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进行废气的收集、处理。原粉合成单元的配料废气、晶化废气、压滤洗涤废气以及活化单元转晶废气经“水吸收+磷酸吸收”处理后,通过27米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水吸收”处理后,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成型单元的加料废气经滤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6米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成型单元的烘干焙烧废气、活化单元的焙烧废气、水热废气一起经“布袋除尘+催化氧化+SCR”处理后,通过26米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活化单元的烘干废气经滤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6米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6米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新增污水处理区生化废气经“干式滤料(改性碳)+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氨吹脱废气经硫酸吸收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11)排放。落实无组织废气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异味影响。

(三)合理布局各类泵、风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分子筛细粉、实验室废液及固废、废滤袋和废包装物、废矿物油、废SCR脱硝催化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为待鉴定废物,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完成鉴别工作后,根据鉴别结果进行相应处置,鉴别结果出具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催化剂细粉、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固体废物管理满足《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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