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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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市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陵中学江北新区学校新建工程 |
南京江北新区顶山街道,东至浦滨路、南至广西梗大街、西至规划路、北至定向河 |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南京通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宁新区管经投资字〔2023〕11号)位于南京江北新区顶山街道,东至浦滨路、南至广西梗大街、西至规划路、北至定向河,占地面积约40323.65平方米,新建36个班,设有化学、生物及物理实验室。项目总投资约58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 |
(一)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前两次清洗废水收集作为危废处理,其余清洗废水及实验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水混合达接管要求后,排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废气和危废暂存间收集经“SDG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05米高的排气筒(1#)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DB32/4041-2021)。 (三)根据《报告表》所述,风机、泵机等设备应选用低噪声型并合理布置,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实验废液、实验室其他危废、废活性炭、废SDG吸附剂、医疗废物和废药品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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