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2 累计次数: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邮 编:22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苴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江苏省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南通恒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12000万元,建设门诊医技楼、住院楼、食堂等附属用房及其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 15860 平方米,本项目设置体检中心、放射影像中心、急诊科(含急诊诊室、门诊输液室、注射室、抢救室等)、内、外科门诊、五官、口腔门诊、检验科、妇产科等科室,住院楼设置床位100张。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污水池加盖密闭收集,板框压滤机采用集气罩收集,接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食堂专用烟道达标排放;医院内部气溶胶废气通过医院建筑空调进行净化;机动车尾气采取自然通风在院区内无组织排放,危废暂存废气、医废暂存废气、垃圾收集站臭气在院区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NH3、H2S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的NH3、H2S、臭气浓度排放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机动车尾气THC(以非甲烷总烃计)和NOx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CO排放符合河北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DB13/478-2002)表2中二级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水、纯水制备弃水、医院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合并接入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接管至南通外向型农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掘苴河。废水排放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经合理车间平面布置、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分类收集、回收出售、委托处置、环卫部门清运后可有效处置,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