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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1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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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15
发布于
江苏 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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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8:49 累计次数: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邮 编:22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如东洋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改项目

*开通会员可解锁*

如东洋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南通国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为实现如东县内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如东洋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建设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改项目,在现有已批的1#~5#燃煤锅炉内掺烧少量污泥、主要体现在燃料的略微变化,主体设施锅炉、汽轮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等烟气治理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内容保持不变,掺烧的污泥经掺配后由燃煤输送系统一起送至锅炉焚烧,改造后全厂具备年处理10000t/a污泥(含水率40-60%)的处置能力。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厂区须设立完善的雨污管网,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现有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接管如东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一级标准。

2、你公司须重视废气治理工作,并进一步优化废气治理工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负压等措施强化废气收集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效率、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不低于环评要求。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江苏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8-2021)和环评所列相关标准。你公司须按要求落实专人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管理并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废气治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3、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设置车间布局,选用低振动低噪声机电设备,高噪声源应考虑远离厂界,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须设置防雨淋、防渗透的固定存放场所,同时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或无害化处置出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的相关信息等须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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