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华飞宇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租赁位于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方家庄工业园1号南侧180米天津富强聚氨酯制品有限公司的闲置车间及1层办公室,占地面积约为3800m2,本公司投资约为500万元,在租赁的木工车间建设3台精密锯、1台激光切割机、2台氩弧焊、1台机械雕刻机等生产备及相应配套环保设备,并在喷漆车间建设1间打磨房、1间底漆喷漆房、1间面漆喷漆房、1间晾干房等生产设备及相应配套环保设备,建设“年产100套展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成后年产100套展柜。
本项目现已建设完工,项目建设期没有环境违法行为,未收到环保投诉,未受到环保行政处罚。天津华飞宇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依据生态环境部*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等文件进行验收自查,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无重大变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61号)申报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120224MACTCTD45C001W。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和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相关要求,本公司根据环评文件及现场建设情况编制了《天津华飞宇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年产100套展柜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计划》,并委托河北众智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采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