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京诺卡门窗有限公司金属门窗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金属门窗加工项目;
2、建设单位:南京诺卡门窗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开通会员可解锁*
4、公示内容: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
5、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6、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7、联系人:陈总;
8、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