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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大剧院(西陵区西坝路西侧娱乐康体、商务金融项目)—皂角树民居和伏波宫残垣迁移异地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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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4-09
发布于
湖北 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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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宜昌大剧院(西陵区西坝路西侧娱乐康体、商务金融项目)已由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310-42*开通会员可解锁*-241105号”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皂角树民居和伏波宫残垣迁移异地保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大剧院(西陵区西坝路西侧娱乐康体、商务金融项目)—皂角树民居和伏波宫残垣迁移异地保护工程

2、项目概况:皂角树民居和伏波宫残垣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西坝街道办事处西坝。

1)皂角树民居

皂角树民居位于宜昌市西陵区西坝街道办事处皂角树巷,坐落在皂角树巷南侧,由5号和6号民居共同组成。该建筑始建于清成丰年间,营建法式为典型清代峡江地方民居建筑形制。坐南朝北,方向6°。5号民居坐南朝北,方向6°,西距6号民居0.2米。平面布局呈长方形,面阔二间、宽9. 33米,进深三间、深10.78米,二层、脊高6. 58米。占地面积100. 58平方米,建筑面积172. 6平方米。该民居为砖木结构,墙体二周不围合,共三缝穿斗梁架,13櫟, 每缝4柱落地,跌落重檐封火山墙,屋面为硬山单檐人字坡,履小.青瓦,垒砖脊。6号民居坐南朝北,方向6°,东距5号民居0.2米。面调三间、宽12. 09米,进深三间、深10.43米,二层,脊高6.97米。占地面积126. 63平方米,建筑面积210. 83平方米。该民居为砖木结构,四周墙体围合,共四缝穿斗梁架,12櫟,每缝4柱落地,跌落重檐封火山墙,屋面为硬山单檐人字坡,履小青瓦,垒砖脊。该民居前是延伸至长江岸边的一条青石板路小巷,东西长170米,宽3米。

2)伏波宫残垣

伏波宫残垣位于宜昌市西陵区西坝街道办事处夹街居委会康家巷与夹街(今称“甲街”)交汇处。该建筑始建于清咸丰二年(1852年),营建法式为典型清代地方会馆建筑形制。坐西北朝东南,方向109平面布局呈长方形,通面阔三间、宽20.13米。现残深41.33米,通高7.8米,现占地面积约1076平方米。伏波宫建筑由四周墙体围合,今仅存前檐墙和部分南山墙。前檐墙建筑形制为叠落重檐封火墙式,面阔三间,明间置大门,抱框、圭角、上枋均为青石,石表刻浅浮雕,门上方灰塑门额,宽3米,高1.37米,额框0.3米,额芯隐隐可见“伏波宫”三字,再上为灰塑仿木博缝,高0.24米,墨绘菱形纹,博縫上砌五层砖檐,线砖灰塑火珠,枭、混处饰墨绘纹,檐下置灰塑仿木圆椽头,人字坡屋面,平檐悬山、出檐五层,覆小青瓦,垒砖脊;两次间屋面低于明间1.62米,平檐飞山,山面出檐线呈弧形抬升,出檐七层。南山墙为青砖斗墙残垣。伏波宫建筑今仅存前檐墙和部分南山墙,共残长61. 46米。

3、项目建设地点:由宜昌市西陵区西坝街道办事处西坝迁移至至喜大桥下西坝匝道旁三角绿地区域。

4、招标范围:共包括11个工程子项:①拆解工程;②前檐墙平移工程;③新址地基础工程;④原墙基、台明、踏跺归安工程;⑤墙体修缮工程;⑥室内外地面工程;⑦梁架归安、修缮工程;⑧屋面归安、修缮工程;⑨装修、油饰归安、修缮工程;⑩环境整治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一个半月内完成皂角树民居和伏波宫残垣迁移工作;第二阶段:皂角树民居和伏波宫残垣迁移工作完成后,剩余305天完成所有修缮及重建工作。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时具有施工资质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投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1)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证书,若提供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同时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开通会员可解锁*至3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若提供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证书须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开通会员可解锁*至3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社保证明材料)

(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投标人拟派项目古建修缮部分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方),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6、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近五年以来(以开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近五年),承担过已完成单项施工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类似古建筑修缮或重建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的资料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否则无效)

8、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具备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联合体投标时,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补充说明:(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9、投标人须上传以上所有人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开通会员可解锁*至3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方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方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止。

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方可登录至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一交易智库一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余敏、何苗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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