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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德安县财政局宿舍西侧-观湖豪庭3-1-1002号住宅、28-30号商铺及德安县石桥路等抵债资产分别转让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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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4-16
发布于
江西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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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德安县财政局宿舍西侧-观湖豪庭3-1-1002号住宅、28-30号商铺及德安县石桥路等抵债资产分别转让

【信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编号: JX2023PK00067C6
项目名称: 德安县财政局宿舍西侧-观湖豪庭3-1-1002号住宅、28-30号商铺及德安县石桥路等抵债资产分别转让
标的名称: 德安县财政局宿舍西侧一观湖豪庭3-1-1-1002房产转让(转让底价:83.869800万元);德安县财政局宿舍西侧一观湖豪庭3栋28-30号3处房产整体转让(转让底价:196.640000万元);德安县石桥路(1-2层)、(3-5层)房产以及德国用(2012)第004065号土地使用权整体转让(转让底价:450.550000万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开通会员可解锁* 信息披露期满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简介: 德安县财政局宿舍西侧一观湖豪庭3-1-1-1002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及设施设备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本次转让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房屋状况为准,标的状况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资产的任何担保,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2.标的清场责任及清场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本次标的评估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3.受让方成功受让本次挂牌转让标的后,须自行办理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手续。受让方承担资产由原产权人转移登记至转让方名下、转让方转移登记至受让方名下及转让方持有期间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由原产权人、转让方、受让方所承担的契税、印花税、登记费、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增值税、附加税、滞纳金、水电费、物业费等以。转让方仅承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溢价分成、项目推介增值服务报酬费用,转让方不再承担任何税、费。转让方协助配合提供标的资产转移登记所必须的法律文件和手续。 4.受让方须符合当地房产限购政策,如受让方成功后因违反当地房产限购政策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过户的一切责任、损失与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转让方不作转移登记的任何承诺,因受让方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转移登记的,责任自负。 6.省产交所及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受让报名行为。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在决定竞买前已亲自实地踏勘标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和损失。 7.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使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受让人承担。具体费用请受让方自行至相关单位查询核实,明确标的可能存在其他未列明的费用承担情况。 8.本次挂牌转让标的中德安县政局宿舍西侧-观湖豪庭28-30号房产为租赁状态,租赁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年租金前五年为人民币13万元,后五年每年租金为人民币14.8万元,租金已付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德安县政局宿舍西侧-观湖豪庭3-1-1002号房产存在原产权人占用的问题,且该房产为原产权人唯一住房,可能涉及受让方支付唯一住房补贴等情况,受让方需自行清场;德安县石桥路地上房产与附属土地使用权性质不符,存在建筑物与土地性质不符的情况,可能涉及受让方需改变土地性质等问题,目前资产为闲置状态,建筑物四面未进行封堵,可能存在流浪汉借住的情况。 9.转让方通过法院裁定取得标的资产所有权,尚未办理转移登记,目前仍可能涉及抵押、查封等状态,受让方在受让标的资产后应自行办理二次转移登记手续,转让方协助配合必要标的资产转移登记所必须的法律文件和手续,因标的资产涉及抵押、查封等状态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转移登记的,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解除或变更本次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受让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或原承租人对资产进行修葺等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本信息披露事项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应以签订合同具体内容为准。 5.【交易税费】 (1)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所有国家规定的税费以及滞纳金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合同中第三条约定的转让价款为转让方净得,转让方不承担除交易服务费和溢价分成以外其他任何费用。 (2)本次交易服务费包括协议交易服务费和溢价分成,由转让方承担。 (3)交易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结算。 6.【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内,向受让方移交抵债裁定书及产权证书,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上述材料之日即为交付之日。 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s://www.jxggzyjy.cn/ 联系人:策划竞价中心胡女士、万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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