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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白鹿镇卫生院院标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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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4-07
发布于
四川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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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采供效率,依法依规遴选出高质量的药品、医用耗材供应商,确保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安全有效、质量优良、价位合理,更好地满足广大患者的医疗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药品(含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及中药颗粒)、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质量第一、兼顾价格和企业信誉等原则;

  (四)坚持医疗安全为先的原则,确保药品、耗材、及时有效供应;

  (五)按照规范、简化、高效、透明的要求及质量优先原则进行。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1.彭州市白鹿镇卫生院药品供应商遴选;

  2.彭州市白鹿镇卫生院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

  (二)遴选方式:院内考核遴选

  (三)拟选供应商数量:

  1.西药(含中成药)供应商4家;

  2.中药颗粒供应商2家;

  3.中药饮片供应商3家;

  4.医用耗材供应商5家。

  (四)配送权

  1.药品配送权:医院现药品目录内,同种药品供应商优先配送权根据综合评分从高到低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三家;

  2.耗材配送权:医院现耗材目录内,同种耗材按价格从低到高确定供应商,原则上不超过三家。(价格相同者根据综合评分从高到低确定配送优先权)。

  (五)配送周期

  服务期:三年,配送协议和廉洁购销合同一年一签。

  备注:药品(含西药、中成药)、医用耗材进入国家集采目录后,自动进入集采程序。在合作过程中一旦发现中选配送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我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取消配送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协议期间如因上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与原采购协议相矛盾,须立即做出相应调整,或立即终止合同。

  (五)配送地点

  1.彭州市白鹿镇卫生院(白鹿镇樵人街180号)

  三、资格条件

  (一)依法取得药品、耗材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书的经营企业,如药品生产企业需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 等相关证书;

  (二)流通企业所配送药品,必须要求在采购合同中明确执行“两票制”有关规定的条款;

  (三)企业诚信记录良好,守法诚信经营;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当手段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记录,无重大刑事案件等行为记录;

  (四)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能力、设备和运输工具,并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能满足运输过程中药品储存的温度、湿度要求。

  四、采购方式要求

  (一)药品配送西药(含中成药),全部品种须100%在“四川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进行挂网采购、配送、验收、结算等程序;

  (二)医用耗材品种在“四川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内的,须进行挂网采购、配送、验收等程序。

  五、递交材料要求

  (一)配送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经营企业资质资料: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等证书复印件。特殊药品、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开户许可证、开票信息、供应商印章备案表、企业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法人委托授权书、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电话号码等资质复印件;

  (三)药品、医用耗材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药品配送须“两票制”承诺书;

  (五)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购销廉洁协议书。

  备注:上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视为有效文件。

  六、报名与材料递交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有意向参与遴选的企业须按照要求,将相关资料提交至彭州市白鹿镇卫生院综合办公室(白鹿镇樵人街180号)。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

  (三)参加报名的企业须保证递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未尽事宜,请咨询:吴老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其他

  材料递交结束后,医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遴选评审会,遴选结果于会议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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