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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秀英麦盟食品加工厂项目海口秀英_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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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5-09
发布于
青海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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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章来源: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秀英麦盟食品加工厂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68662526

通讯地址: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福秀小区C栋政府第二办公区108室

邮编:570311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项目名称: 海口秀英麦盟食品加工厂项目
建设单位: 海口秀英麦盟食品加工厂'
建设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环评单位: 海南晨展达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租用*开通会员可解锁*用于速冻食品生产加工。厂房面积743.38m2,该项目原料冷库158.775m2、原辅料库131.44m2和成品库房262.8m2;购置气泡清洗机、切割机、多功能电热锅设备等,其它环保、供电配电、排水、消防等辅助工程依托海南海田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建工程。项目产品检测均委外检测,不在厂区进行检测。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通过对项目营运期所形成的的各类污染进行分析论证,结果表明,项目选取工艺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对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根据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可达到排放标准和处置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本项目为速冻面米制品、速冻调制食品生产加工,产品及使用的原材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的限值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速冻面米制品、速冻调制食品生产加工,主要原材料为猪肉、牛肉和鲜活蔬菜等,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所以项目是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的。 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海南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图可知,本项目用地不属于生态红线一般控制区和核心保护区。因此,项目选址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环境现状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生产所需电能为电网供给。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且项目厂区内各防治措施已设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及生态空间管控要求,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根据海南省“三线一单”成果发布系统,本项目与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行符合性分析,经分析,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永桂工业园内,根据海南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图可知,项目选址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林地控制线。因此,项目选址与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相符。
清洁生产水平: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废水:项目水污染源主要是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原料清洗废水、锅炉用水、蒸煮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等。 本项目主要排放的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排放量为545.016m3/a(1.817m3/d),企业拟建1套污水处理装置,采用“格栅+调节池+厌氧消化+生物接触氧化法”工艺,设计处理量为2.5m3/d。 根据现场调查,海马永桂工业园周边尚未修建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单位已与海南北控水务有限公司签订《污水处理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可知:“乙方收集的生产、生活污水(不含危废,以下统称“污水”),由其自行运送至甲方长流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市政污水收集管网。”因此近期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托运至长流污水厂,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污水处理站(2.5m3)处理后定期托运至长流污水厂,远期待厂区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建成后,最终纳入长流污水处理厂处理。不设废水总量。 废气: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熟制油烟废气、食堂油烟废气、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恶臭。 项目熟制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经1 根1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通过专用油烟管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达标排放的油烟废气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采用加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同时通过定期投放除臭剂,项目排放的恶臭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绞肉机、气泡机、切割机等各种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高噪音设备均置于厂房内。项目的噪声源主要布置于项目生产厂房,项目主要噪声源距厂区边界有一定距离,采用先进低噪声的设备,经消声、减震降噪措施并距离衰减、建筑物阻挡后,项目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运营期间50米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运营后不会改变项目所处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废紫外线灯管、油烟净化器废油脂、员工生活垃圾、切菜边角料、检验产生的不合格品、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格栅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项目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收集点交给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售给废品回收站;污水处理站污泥与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签定处置协议,污泥由委托的处置单位统一定期清理,消毒,处置;油烟净化器废油脂回收后卖给油脂处理工厂综合利用;食品残渣收集后外卖给农户做饲料;废紫外线灯管直接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在厂区暂存。 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妥善处置,固体废物能得到有效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问题,对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1.各污染物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 2.敏感点监测点N1的昼间噪声在58.0~59.0分贝之间,夜间噪声在48~49分贝之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标准60dB(A),夜间标准50dB(A)。总体来说,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环境风险控制: (4)生产废水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1)污水处理站的选址、安全间距及防护距离要求 污水处理站位置的选择应根据项目及工业园区总体设计、环境卫生要求、排出口位置、工程地质及维护管理和运输等因素来确定,确保环境卫生安全。 i、污水处理设施应与食品生产加工等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应设置绿化防护带或隔离带; ii、项目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应留有扩建的可能,方便施工、运行和维护; iii、项目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应有方便的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便于污水排放和污泥贮运。 ⑵项目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要求 i、处理构筑物应采取防腐蚀、防渗漏措施,确保处理效果,安全耐用,操作方便,有利于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 ii、处理站内应有必要的计量、安全及报警等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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