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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岭背镇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美丽家园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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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1116.11 万
预算
1073.59 万
中标
发布时间:
2024-03-15
发布于
广东 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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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岭背镇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美丽家园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阳发改行审[2024]9号、阳发改行审[2024]1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省级示范项目资金及岭背镇人民政府统筹解决,招标人为阳山县岭背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阳山县岭背镇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美丽家园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阳山县岭背镇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美丽家园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阳山县岭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小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监督机构: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阳山县岭背镇黄屋村委会

四、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1345.20万元,项目拟在岭背镇移民村开展水库移民村美丽家园建设工程,主要包括:

(1)水一、水二特色精品村,包括巷道硬底化1080㎡,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1项,建设特色标识系统5组,休憩健身活动场地1项,建筑外立面提升1项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400m等工程;

(2)水三特色精品村,包括巷道硬底化1200㎡,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1项,夜间照明设施提升70个,建筑外立面提升1项,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300m等工程;

(3)水四美丽宜居村,包括巷道硬底化1000㎡,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1项,建筑外立面提升1项,农田基础设施建设250m,机耕路拓宽1200㎡及夜间照明设施提升22个等工程;

(4)水五美丽宜居村,包括道路硬底化1850㎡,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1项,新增生态停车点100㎡,农田基础设施建设120m,夜间照明设施提升20个等工程;

(5)曹田坑水库片区路面空鼓修复107㎡,边坡加固105m;

(6)沙田柚基地新建机耕路7680㎡;

(7)其他配套设施工程1项。

要求质量标准:(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始到提交完善的设计成果(成果须满足送审要求)之日止为40个日历天(不包括正常报建审批时间),施工工期140个日历天。

施工开工时间具体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设计现场配合与技术协调服务)、施工(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一切施工内容、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的汇编整理和协助业主完成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工程量需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2)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345.20万元,项目拟在岭背镇移民村开展水库移民村美丽家园建设工程,主要包括:①水一、水二特色精品村,包括巷道硬底化1080㎡,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1项,建设特色标识系统5组,休憩健身活动场地1项,建筑外立面提升1项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400m等工程;

②水三特色精品村,包括巷道硬底化1200㎡,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1项,夜间照明设施提升70个,建筑外立面提升1项,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300m等工程;

③水四美丽宜居村,包括巷道硬底化1000㎡,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1项,建筑外立面提升1项,农田基础设施建设250m,机耕路拓宽1200㎡及夜间照明设施提升22个等工程;

④水五美丽宜居村,包括道路硬底化1850㎡,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1项,新增生态停车点100㎡,农田基础设施建设120m,夜间照明设施提升20个等工程;

⑤曹田坑水库片区路面空鼓修复107㎡,边坡加固105m;

⑥沙田柚基地新建机耕路7680㎡;

⑦其他配套设施工程1项。

(3)招标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其中建设工程费用为:10,770,000.00元,设计费为:272,600.00元,工程勘察费为:118,500.00元。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并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完成投标项目的投标登记。

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具体操作参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3.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请注明工程项目编号)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担保函(缴费的操作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公布的有关规定;

联合体投标时,由牵头人递交)。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2.1 勘察资质:承接本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2.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1)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以下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以下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

3.1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具备市政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2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牵头方提供):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同时,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scjg.gdcic.net/#/)”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查询结果为未被锁定状态(即网页上“是否锁定”列内容为“否”),或查询结果为空白无数据。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评审时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4个,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5.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6.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中的“失信惩戒主体名单”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以评标过程中现场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十、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且补充公告实质性改变招标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阳山县岭背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清远市阳山县岭背镇人民政府

十五、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下载招标资料。

十六、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发布。

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阳山县岭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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