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SZC2024-J1-230172-GXJL
二、项目名称:平果市四塘镇金沙村公共照明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广西炳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建通时代广场2幢A座1单元19层10号
被投诉人:广西金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二期门面G栋2号二楼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当 事 人: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更正公告补充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此外,我局发现本项目存在合同公告不规范及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流程的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三项“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三)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驳回投诉事项1,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存在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流程的问题,可能影响采购结果,责令采购人废标,撤销已签订的采购合同,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收到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收到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平果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平果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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