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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4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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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4-18
发布于
新疆 巴音郭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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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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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昌吉市福江煤矿60万吨/年项目

*开通会员可解锁*

昌吉市福江煤矿

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新疆昌吉市福江煤矿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新国土资函〔2016〕140号)进行0.60Mt/a改扩建,井田面积为1.259km2;开采煤层为6层,即4-5号、7号、9-10号及14-15号煤层上分层、中分层及下分层;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1593Mt;服务年限为18.96a;开拓方式采用斜-立井混合开拓方式;采煤方法为长壁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地面总占地面积14.99hm2。总投资37588.17万元,环保工程总投资1048万元,占工程项目总投资2.79%。

本项目在原福江煤矿的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1.井筒新建、改建工程:新增主斜井,长762m。利用原福江煤矿混合斜井刷扩改建作为本次副斜井,长625m。利用原福江煤矿风井刷扩改建作为回风立井,长179m。2.地面工程:新建有主井井口房、筛分车间、办公楼、副井井口房、副井加热室、副井联合建筑等。3.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工程、废水治理工程、噪声治理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和生态恢复工程等。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和运输产生的粉尘及二次扬尘。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本项目采用电锅炉供热,无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无组织粉尘。采取措施主要有煤炭采用全封闭带式输送机输送并用全封闭储煤场储煤,转载点、筛分系统等设置喷雾洒水装置降尘;运输车辆采用专用封闭运输车厢运输;矸石临时堆放场及场外道路采用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

(2)废水:建设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施工场所降尘洒水、道路洒水等,不外排。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重复利用,不外排。运营期正常条件下矿井涌水量为Q=486m3/d,送至矿井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处理工艺采用“预沉调节→混凝沉淀→反渗透装置→过滤消毒”净化工艺,处理设计规模Q=1500m3/d,达标后用于井下降尘用水、地面生产设施降尘洒水、工业场地绿化等用水项目,不外排。生活污水送至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工艺主要包括“机械格栅→予曝调节→接触氧化→斜板沉淀→加药混合→微絮凝过滤→活性炭吸附→次氯酸钠消毒”,设计规模Q=10m3/h,达标后回用于地面生产系统降尘洒水、道路洒水、矸石临时堆放场降尘洒水等用水项目。事故状态下,采用井下水仓和生活污水事故池暂存,及时修复水处理设备,对事故排水进行处理后回用。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由于工程量较少,工期较短,施工噪声较低,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有主井井口房、副井井口房、副井加热室等;风井场地运行期主要噪声源为通风机房、瓦斯抽放站等。主要采取措施有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置于隔声性能良好的车间内,利用建筑物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防振垫等消声措施;增加车间的密闭性等。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方开挖和生活垃圾。施工开挖土方用于铺设道路路基等,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掘进矸石不出井,直接井下回填,手选矸石前三年堆放至矸石临时堆放场,后综合利用于回填井下废弃巷道、道路修整和沉陷裂缝治理。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矿井水处理站煤泥压滤水分后作为末煤掺入混煤产品。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活性污泥压滤水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机油和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经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5)生态:建设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严格划定施工区,控制施工范围,缩短施工工期;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制定建设期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运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采煤产生的地表沉陷及其造成的塌陷裂缝和塌陷坑。地表沉陷下沉区域主要分布在井田西部区域,经预测,全井田充填后最大下沉值为29628mm,相对矿井地形最大高差(125m)来说较小,不会改变区域总体地形地貌。受沉陷影响面积约为114.81hm2,主要为草地,以中度、重度影响为主。沉陷区草本植被抗逆性较强,位于轻度和中度影响范围的在自然恢复作用下,可逐渐恢复原有盖度;位于重度影响范围的草地需采取人工填堵裂缝、压实土地、撒播草籽等措施进行生态恢复。

(6)环境风险: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包括油脂库内油类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油类泄漏。油脂库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应采取防渗措施,设有防治流体流散的设施和集油(水)坑,地面按5‰坡度破集油坑,室内地面较大门下口低0.1m,地面为不发火混凝土地面,门、窗采用防火门窗,窗台距室内地面高度为1.8m。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塔河油田十区、十二区集中制氮工程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河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新建60×104Nm3/d深冷制氮厂1座,配套建设电气、仪表、通信、结构、给排水、供热等工程,新建氮气集输管线约83.7km。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严禁砍伐公益林作燃料;加强工程区的野生动物保护;严格控制管道施工作业带宽度;在施工作业区设彩条旗等明显作业区域标志;施工时对管沟开挖的土壤做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站场施工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临时堆土必须进行拦挡,施工完毕,应尽快整理施工现场;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2)运营期:加强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对施工迹地表面覆以砾石,以减少风蚀量;加强对管线、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管线上方设置各种标志,防止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

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采取控制倾卸高度、场地大风天气适当洒水抑尘、机械、车辆定期检修、燃烧合格油品,不超负荷运行等措施、加强施工工地环境管理等措施。运营期:采用密闭工艺,并对站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

拟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场地平整时,定期洒水,作业面要保持一定湿度;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裸地暴露时间;合理规划、选择最短的运输路线,充分利用油田现有道路,禁止随意开辟道路;使用低毒无害焊条;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使用合格燃油。(2)运营期:无废气产生,无需采取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用于场地周边泼洒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就近拉运至四号联生活基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2)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属于清净下水,可直接用于站内洒水降尘及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由生活污水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四号联生活基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和各种车辆发出的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2)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制氮厂中各类压缩机和水泵等设备噪声,采取相应的减震措施;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尽量减少操作人员在噪声源的停留时间;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剩余土方、生活垃圾、施工废料。剩余土方用于施工作业带平整,不外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油田工程服务中心统一处理;施工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存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统一清运。(2)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填埋处置;氮气集输管线清管废渣收集后委托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填埋处置;废过滤芯和废分子筛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本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及产品为空气和氮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及产品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本次可不开展环境风险评价。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三号联采出水处理和注水系统治理工程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三号联西北距库车市城区约87km,西距塔里木乡约9km。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新疆威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对三号联内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改造,将2座700m3接收罐原位置更换为2座1000m3除油沉降罐,1台压力除油器更换为1台玻璃钢压力除油器;新建4套加药装置、新建高压配水阀组1套;将站内已建钢制工艺管线2446m更换为玻璃钢管线;在S86单元新建注水管线15.81km,并在5号阀组新建5井式配水阀组1套;新建S63、TK843及TH10405三口注水井的钢制无缝弯头、法兰及注水管线60m;配套建设供电、仪表自控、给排水、防腐等。项目总投资3348.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7.68%。

生态环境:(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占地对地表的破坏和土壤扰动,造成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活动和工程占地对土地利用、植物、野生动物等各生态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严禁砍伐公益林;严格控制管道施工作业带宽度;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在施工作业区设彩条旗等明显作业区域标志;施工时对管沟开挖的土壤做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站场施工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临时堆土必须进行拦挡,施工完毕,应尽快整理施工现场;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2)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加强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加强对管线、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在管线上方设置各种标志,防止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注水管线中心线两侧5m范围内不得种植深根性植物。(3)退役期拟采取主要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管线内物质清空干净,并按要求进行吹扫,确保管线内无残留采出液,管线两端使用盲板封堵;严禁随意踩踏破坏野生植物;遇到保护动物时,应主动避让,不得惊扰、伤害野生动物,不得破坏保护动物的生息繁衍地,禁止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施工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观念。

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等,施工期采取合理规划施工范围、选择最短的运输路线,充分利用油气田现有道路;遇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洒水抑尘;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定期对施工机械、车辆保养维修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期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1)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管道清扫废水和生活污水,管道试压废水试压结束后,用于洒水降尘;混凝土养护废水主要靠自然蒸发处理;管道清扫废水送至三号联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施工区设置移动式带收集功能的厕所,生活污水定期清运至采油三厂厂部基地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2)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采出水处理系统出水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油层。(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用高质量的注水管线,定期对设备、管线进行巡检、检维修,防止跑冒滴漏;更换装置区采取防渗措施;利用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噪声:(1)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各种车辆发出的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2)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加药装置的机泵,噪声源强85~90分贝;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1(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弃土弃渣、施工废料。弃土弃渣做到“取弃平衡”,无弃渣产生;施工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拉运处置。拆除的三号联站内地面管线交由油田物资中心,清洗修复后回收利用,拆除的接收罐和压力除油器等设备回收利用,拆除设施的基础等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2)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罐底泥、压力除油器排泥、废药剂包装物,清罐底泥和压力除油器排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HW08类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送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废药剂包装物由厂家回收处置。项目产能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土壤环境:(1)施工期对土壤质量的影响主要为人为扰动、车辆行驶和机械施工、各种废弃物污染影响,项目区处于风蚀区,施工活动会造成水土流失加剧。(2)运营期正常状况下无土壤污染途径,不会对周围土壤产生影响。非正常状况下,新增设备、新建注水管线发生泄漏,泄漏污水渗入土壤中,对土壤造成污染。

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不涉及风险物质,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包括三号联站内新增设备、各类管线泄漏事故,发生泄漏时,对土壤、植被、地下水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发生事故后,在严格落实本项目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当泄漏事故发生时,及时、彻底清除泄漏物、被污染的土壤,污染物不会进入地下水中,对地下水水质没有不良影响。做好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发生概率减少到最低。综上所述,本项目环境风险程度属于可以防控的。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新疆中建环能北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油废物资源化处置项目

项目位于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A区)新疆中建西部建设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现有预留用地内

新疆中建环能北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为12224.3m2,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拟在新疆中建西部建设水泥制造有限公司预留用地内,新建20万吨/年油泥、油基岩屑资源化处置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油泥及油基岩屑热相分离处理装置,配套原料分选破碎装置及储运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分期建设。具体如下:一期建设2套热相分离处理装置,主要利用处置含油污泥、油基岩屑以及油泥渣,单套处置规模为8t/h,建成后年利用处置含油污泥、油基岩屑以及油泥渣133344t;二期建设1套热相分离处理装置,主要处置油基岩屑,处置规模为8t/h,建成后年利用处置油基岩屑66656t;

项目总投资为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1万元,占总投资的1%。

(1)大气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通过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散装物料堆放和运输时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运营期热相分离设备供热系统采用国际领先低氮燃烧器,一期工程2套热相分离设备供热系统天然气、不凝气燃烧废气通过一根15m高烟囱排放,二期工程1套热相分离设备供热系统天然气、不凝气燃烧废气通过一根15m高烟囱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回收油罐无组织挥发废气、危险废物装卸、转运、预处理、处置无组织废气、还原土、废渣装卸、贮存无组织扬尘、污水处理设施无组织废气。

回收油罐无组织挥发废气:通过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呼吸阀挡板、安装密闭排气系统将罐区废气引至供热系统燃烧、降低储油罐内温度及其变化幅度、浸没式装载、气相平衡系统、加强操作管理、定期巡检等措施减少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

危险废物装卸、转运、预处理、处置无组织废气:采取合理装卸、密闭化物料输送,强化运行工况、定期检查密封性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减少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挥发及逸散。

还原土、废渣装卸、贮存无组织扬尘:还原土暂存库为封闭式结构,采取设置装卸挡板、降低装卸高度、装卸过程喷雾抑尘、减少转运环节、运输采用密闭篷布遮盖、路面洒水降尘等措施。

污水处理设施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各设施均采取加盖封闭措施抑制氨、硫化氢无组织逸散。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确保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控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内非甲烷总烃能够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 A.1 中的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工程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其中工程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工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沉降分离设备排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冷凝设备喷淋塔补水、排料设备喷淋螺旋输送机冷却以及还原土抑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风机、空压机及各种泵类,

声源强度在80-110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软连接等措施降噪。经预测,运营期昼、夜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场,生活垃圾依托原有工程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施工结束后及时迹地恢复。

运营期油泥渣利用处置产生的的废渣送水泥窑协同处置,不外排。油基岩屑、含油污泥利用处置产生的还原土优先送水泥窑协同处置,余量油基岩屑利用处置产生的还原土经检测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含油污泥利用处置产生的还原土经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且经检测达到《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7301-2016)后交由吉庆油田公司统一安排拉运至指定点用于铺垫井场、内部道路,还原土综合利用场地应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还原土经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可用于资源利用或拉运至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

沉降分离底泥:送热相分离设备处置,不外排

化验室残渣、废吨袋、废油桶、废机油:按照固态、液态入窑危废的预处理方式预处理后投入水泥窑处置,不外排。

生活垃圾:依托原有工程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①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源头控制脆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回收油罐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

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回收油罐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装卸区以及本项目依托的油基岩屑贮存池、含油污泥、油泥渣贮存库(原有2#-4#危废联合贮存库)的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一般防渗区:主体装置区、污水处理设施基础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简单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外的其他划定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地下水污染监控措施:利用厂区附近已有的3口地下水,作为本项目的对照井、扩散井以及污染监视监测井。

②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工艺源头控制:生产装置区、污水计量罐、回收油罐及管线等进行源头控制,减少跑、冒、滴、漏发生;采取过程阻断、污染物削减和分区防控措施;建立土壤跟踪监测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总图合理布置;2.生产采用PLC、HMI以及SCADA系统控制系统对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如温度、进料流量等进行检测控制,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全厂紧急停车连锁系统(ESD)等;3.设置阻火、隔爆装置;4.罐区设置围堰,油品储运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并设置越限报警和连锁保护系统;5.天然气、不凝气输送管道采用进口无泄漏阀门,输送、计量等相关参数采用自动控制、自动报警等系统,且建立巡检制度;6.依托现有1座事故应急池,容积为300m3;7.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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