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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松山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拟公开选择投资方合资新设科技公司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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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
发布时间:
2024-03-21
发布于
内蒙古 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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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竞买记录

项目名称

赤峰市松山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拟公开选择投资方合资新设科技公司项目

项目编号

N0109QT240013

挂牌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挂牌截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进行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项目概况

发起方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赤峰市松山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星光天地小区S1号楼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汪学海

成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50404MABP1C3M7T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固体废物治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职工人数

10

发起方目前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赤峰市松山区嘉和城乡统筹有限公司

100

发起方承诺

1.我方对赤峰市松山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拟公开选择投资方合资新设科技公司项目项目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2.我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相关规定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3.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交易规则规定的行为,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项目内容

合作方式

合资新设

拟新设公司名称

内蒙古玉龙智汇城市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拟新设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拟新设公司

注册资本(万元)

600

新设公司

拟注册地

赤峰市松山区

发起方拟出资方式

现金或非货币资产

发起方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294

投资方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306

投资方注册资本金对应持股比例(%)

51

新设公司

股权结构

序号

名称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1

赤峰市松山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94

49

2

投资方

306

51

合计

600

100

新设公司拟经营方向及发展规划

1.新设公司拟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 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电力行 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电子元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规划设计管理;互联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平面设计;广告设计;社会经济咨询 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活动策划;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市场营销 策划;咨询策划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训;工 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智能农业管 理;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 集贸市场管理服务 ;大数据服务;数据分析服务;线下数据处理服 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照明器具制造。(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发展规划:新设公司将在城市科技发展行业积极探索软件系统开发、物联网终端设备研发与应用、数字孪生可视化应用管理平台研发、智慧城市研究、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开发(包括开发集成智能交通、智能停车场、智慧路灯、智能建筑、智慧农贸市场、智慧医疗、智慧养老、公共安全等综合性智慧城市解决方案)等领域业务,为智慧松山提供规划、设计、技术咨询服务,为促进松山区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专业科技建设支撑。

注册资本金

用途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开支。

新设合资公司批复情况

批复文件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党组2024年第3次会议纪要(二)

新设合资公司决策情况

决策文件

关于赤峰市松山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选择投资方合资新设公司的股东决定

特别告知

对新设合资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本次拟公开选择一家投资方,与发起方共同新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本公告中披露的经营业务。

2.本次合资新设,发起方和投资方均可用现金、非货币资产进行出资,各方应当按照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及新设公司实际运营需要协商进行实缴。每期出资时,各股东应同比例出资,即股东各方的实际出资金额与认缴出资金额的比例保持一致,如因未按时实缴注册资本导致公司无法继续运营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应违约金。各方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

3.其他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4.最终投资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发起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意向投资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投资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其他需披露事项

择优遴选要求及方式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择优遴选

方案

1.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由发起方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投资方资格,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

2.竞争性谈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选择:(1)投资报价;(2)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财务状况、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盈利状况、公司治理情况、管理团队及人才储备等;(3)就新设公司的发展是否能够实现优势互补和协同;(4)对新设公司的资源导入能力,包括自身的技术水平、行业影响力等。

项目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按照以上遴选方式,发起方与合格意向投资方就合作协议协商一致,则项目达成,否则项目终结。

投资条件

意向投资方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意向投资方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注册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2.意向投资方2023年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投资方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以投资时点的财务报表确定);

3.意向投资方主营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软件技术开发、智慧城市系列场景、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等业务,(不少于其中三项);

4.意向投资方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拥有注册地核心服务器,且完成ICP/IP备案;具有通信设备销售进出口贸易许可备案;

5.意向投资方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本次项目前一年内,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意向投资方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择优条件

1.企业拥有合作领域内相关专利发明同等条件下自主研发成果及相关专利多者优先;

2.持有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或相关领域研发项目获得过奖励的企业优先;

3.三年内参与过数字科技类、会议服务类、设计类及数字孪生类项目(以提供合同或发票为准)。

(三)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意向投资方登记表、投资意向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公司章程;

4.按照公司章程出具投资本项目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

5.最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经审计,则提供相应的年度财务报表);

6.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提供相应的书面说明;

7.相应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

(注:以上提交资料加盖公章,如有多页的,请同时加盖骑缝章。)

投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1.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方应接受并配合发起方企业对其作出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补充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书面承诺或其他材料。

2.意向投资方按本项目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资料,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发起方,发起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意向投资方在收到交易中心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为30万元整),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3.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由发起方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投资方资格,并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

4.竞争性谈判流程:如须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发起方应在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择优实施方案》,各合格意向投资方按照《择优实施方案》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将响应文件向中心密封送达,谈判小组收到响应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经中心与各合格意向投资方约定谈判时间。中心协助发起方按照《择优实施方案》选定最终投资方。

5.交易中心收到发起方的书面确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 各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作协议。

6.合资公司的治理结构:

(1)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人数为3人,其中:发起方提名1名董事,投资方提名2名董事,董事长从发起方提名的董事中产生;

(2)新设公司不设监事会,设1名监事,由发起方委派,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3)新设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投资方推荐,董事会聘用和解聘,总经理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4)发起方向新设公司委派出纳1名。

7.最终投资方报价超过306万元的部分,计入合资公司的资本公积,由各方按股权比例享有。

8.意向投资方未按约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

9.投资价款由双方按照协议约定自行结算。

10.本项目接受投资方以现金、非货币资产进行投资,且按照公告要求进度进行实缴。

11. 意向投资主体应为单一主体,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投资。

12.意向投资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发起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发起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协议、放弃投资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发起方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项目重新挂牌,由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④认同并支持发起方企业的战略规划、经营理念及公司治理结构,同意并配合发起方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

投资指南

操作规则

意向投资方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尽调

公告期内

意向投资方报名

报名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名手续

投资意向申请书.doc

意向投资方登记表.doc

承 诺 函.doc

授 权 委 托 书.doc

保密承诺.doc

意向投资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保证金金额:30万元整,按公告要求交纳。

1.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投资方,发起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发起方原因,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发起方有权扣除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发起方、中心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①意向投资方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交纳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投资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公告约定签订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交易服务费的;④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⑤意向投资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2.处置方法:①最终投资方在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扣除最终投资方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后原路无息退还。②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投资方,其保证金将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原路无息退还。

服务费

1.最终投资方应在《成交确认通知书》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以投资额为计算基数,按照1.3%的比例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服务费。

2.服务费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保证金中扣除。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杨经理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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