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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金汇大厦四害防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
竞磋
发布时间:
2024-04-29
发布于
江苏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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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D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金汇大厦四害防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万元整(50,********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金汇大厦四害防治项目,防治范围基本情况:金汇大厦办公区###路300号,主楼建筑面积********㎡,地上30层,地下2层;辅楼建筑面积6670M2,地上6层,地下1层。院落面积约*开通会员可解锁*后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不少于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社会保障资金:*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第********(6)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网”、“****网站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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