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公司庆阳煤电公司新庄煤矿16部起重机委托日常维护保养服务项目【3年】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庄煤矿在用起重设备共计16台,其中3台电动单梁起重机,3台矿用防爆起重机,6台双梁通用桥式起重机,1台双梁通用门式起重机,1台矿用防爆电动葫芦,2台钢丝绳电动葫芦。使用至今已有多台出现故障,存在安全隐患。为有效解决起重机当前所存在的缺陷,消除由起重机故障带来的影响。现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团队进行起重机维保及技术服务,对起重机进行日常检修维护及全面排查整改存在问题,并对现有检修人员给予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人员帮带培养。
2.2建设地点:*开通会员可解锁*
2.3规模:矿井设计生产能力8.0Mt/a
2.4服务期:3年,开工日期以实际发生为准。
2.5招标范围:1、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对矿井起重机提供专业化维保及技术服务,包含人工、税金等一切费用。
2、承担16部起重机维护保养,单梁起重机维保期间所用的所有材料及配件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双梁桥式起重机的维保所用的一切配件、耗材等费用(除电动机、减速机、变频器、大小车驱动部位、制动器及20T以上起重机用钢丝绳)。
3、MT50t双梁吊钩门式起重机、QD50/10t-22.5m双梁桥式起重机操作方式由操作室改为遥控式+操作室费用包含在项目内。
4、维保单位承担国家例行的年度监测检验事宜及费用。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起重机械安装或改造或维修)A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近五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煤矿起重机维保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的页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从204月23日9:00起至204月217:00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孙阳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手机:*开通会员可解锁*(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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