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市网::SZZH-2024-J0016 2、项目名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文管系新琴房楼改造工程 3、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文管系新琴房楼改造工程,具体见第三章项目说明和技术要求及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5日历天完成。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施工能力并能完成本项目; 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6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8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报价资格; 3.9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10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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