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cGd01Y&user_id=1656917564;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装备制造基地公园大道18号2、3、5号楼房产、土地、附属物及配套设施。
1、房地产权利状况
(1)房屋权利状况
根据提供的《不动产产权情况表》复印件记载,标的物2号楼、3号楼、5号楼房屋权利状况详见下列各表:
表一(2号楼):
不动产登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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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号 |
BLFCZ2*开通会员可解锁* |
登记类型 |
其它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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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
1*开通会员可解锁* |
档案号 |
|||
登记时间 |
2018/6/1 17:04:57 |
权属状态 |
登记 |
||
不动产坐落 |
东胜区装备制造基地公园大道18号2号楼101、102、201、301 |
||||
所有权人 |
XX有限公司 |
证件种类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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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1GB00023F00020004等共4个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14663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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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人 |
XX有限公司 |
土地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权利性质 |
出让 |
||
土地使用期限 |
2009/12/30起2059/12/30止 |
||||
房屋用途 |
房屋性质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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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所在层/总层数 |
3/3,2/3,1/3,1/3 |
||
建筑面积(㎡) |
3383.49 |
专有建筑面积(㎡) |
2993.32 |
分摊建筑面积(㎡) |
390.17 |
竣工时间 |
异议情况 |
无 |
|||
抵押情况 |
已被抵押 |
查封情况 |
已被查封 |
||
权利其他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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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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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3号楼):
不动产登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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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号 |
BLFCZ2*开通会员可解锁* |
登记类型 |
其它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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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
1*开通会员可解锁* |
档案号 |
|||
登记时间 |
2018/6/1 17:12:45 |
权属状态 |
登记 |
||
不动产坐落 |
东胜区装备制造基地公园大道18号3号楼101、201、301、401 |
||||
所有权人 |
XX有限公司 |
证件种类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
不动产单元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1GB00023F00030004等共4个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146634.49 |
||
土地使用权人 |
XX有限公司 |
土地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权利性质 |
出让 |
||
土地使用期限 |
2009/12/30起2059/12/30止 |
||||
房屋用途 |
集体宿舍 |
房屋性质 |
其他 |
||
房屋结构 |
混合结构 |
所在层/总层数 |
1/4,2/4,3/4,4/4 |
||
建筑面积(㎡) |
4603.05 |
专有建筑面积(㎡) |
4133.11 |
分摊建筑面积(㎡) |
469.94 |
竣工时间 |
异议情况 |
无 |
|||
抵押情况 |
已被抵押 |
查封情况 |
已被查封 |
||
权利其他状况 |
|||||
附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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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5号楼):
不动产登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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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号 |
BLFCZ2*开通会员可解锁* |
登记类型 |
其它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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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
1*开通会员可解锁* |
档案号 |
|||
登记时间 |
2018/6/1 17:12:05 |
权属状态 |
登记 |
||
不动产坐落 |
东胜区装备制造基地公园大道18号5号楼101、102、201、301 |
||||
所有权人 |
XX有限公司 |
证件种类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
不动产单元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1GB00023F00050004等共4个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146634.49 |
||
土地使用权人 |
XX有限公司 |
土地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权利性质 |
出让 |
||
土地使用期限 |
2009/12/30起2059/12/30止 |
||||
房屋用途 |
房屋性质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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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
钢结构 |
所在层/总层数 |
3/3,1/3,1/3,2/3 |
||
建筑面积(㎡) |
27091.66 |
专有建筑面积(㎡) |
26743.67 |
分摊建筑面积(㎡) |
347.99 |
竣工时间 |
异议情况 |
无 |
|||
抵押情况 |
已被抵押 |
查封情况 |
已被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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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其他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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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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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权利状况
根据提供的《不动产产权情况表》复印件记载,标的物土地权利状况详见下表:
不动产登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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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号 |
BLTDZ2*开通会员可解锁* |
登记类型 |
其它登记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鄂国用(2015)第000206号 |
档案号 |
|
登记时间 |
2018/6/1 |
权属状态 |
登记 |
不动产坐落 |
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内中环大道东、经六路西、纬五路南 |
||
所有权人 |
XX有限公司 |
证件种类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
不动产单元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1GB00023W00000000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146634.49 |
土地使用权人 |
XX有限公司 |
土地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权利性质 |
出让 |
土地使用期限 |
2009/12/30起2059/12/29止 |
||
竣工时间 |
异议情况 |
无 |
|
抵押情况 |
已被抵押 |
查封情况 |
已被查封 |
权利其他状况 |
|||
附记 |
(3)抵押权利状况
根据提供的《不动产产权情况表》复印件记载,标的物2号楼、3号楼、5号楼房屋以及土地抵押权利状况均如下表所示:
抵押权人 |
不动产证明号 |
抵押方式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蒙(2018)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392号 |
最高额抵押 |
未见注销凭证。
3、房地产实物状况
(1)土地实物状况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所在层数/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专有建筑面积(㎡) |
分摊建筑面积(㎡) |
建筑结构 |
空间形式 |
建筑物实物状况 |
1 |
东胜区装备制造基地公园大道18号2号楼101、102、201、301 |
1-3F/3F |
3383.49 |
2993.32 |
390.17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平层 |
整体作为活动中心使用,其中1层作为员工食堂使用,层高约为3.4米,地面地砖铺设,墙面乳胶漆饰面,顶面吊顶等;2层作为羽毛球场等娱乐场所使用,层高约为10.2米,地面强化地板铺设,墙面乳胶漆饰面,顶面吊顶和钢结构顶棚等; 3层局部作为储藏室使用,地面地砖,墙面乳胶漆饰面,顶面乳胶漆等。 |
2 |
东胜区装备制造基地公园大道18号3号楼101、201、301、401 |
1-4F/4F |
4603.05 |
4133.11 |
469.94 |
混合结构 |
平层 |
现整体作为员工集体宿舍居住使用,1-4层层高均约为3.6米,地面均为地砖铺设,墙面均为乳胶漆饰面,顶面均为吊顶、乳胶漆,顶层有太阳能系统等。 |
3 |
东胜区装备制造基地公园大道18号5号楼101、102、201、301 |
1-3F/3F |
27091.66 |
26743.67 |
347.99 |
钢结构 |
平层 |
现作为企业工业厂房使用,层高约为14米,地面环氧地坪铺设,墙面乳胶漆饰面,顶面钢结构顶棚等;配有行车、变压器、空气压缩机、电动防火卷闸门、馈电柜、电容柜、进线柜、风机房、中央除尘系统等。 |
标的物土地座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内中环大道东、经六路西、纬五路南,所在宗地东邻庆丰路,南邻布尔洞大道,西临中环西大道,北临公园大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6334.49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为工业用地。
(2)建筑物实物状况
标的物建筑物实物状况详见下表:
标的物所在宗地上有门卫室等未登记建筑物,有绿化、围墙、水泥地面等附属物,有供水、电、暖、行吊、通风等配套设施。
标的物所在房屋均建成于2012年,整体使用、维护状况一般,为完好房。
(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议价:90225000元,起拍价:63157500元,保证金:6315750元,增价幅度200000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
1.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房屋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2.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
3.本土地为工业土地,具备竞买资格的法人可参加竞买(竞买资格请咨询相关国土部门)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根据实地勘测,标的物5号楼存在部分超出宗地红线外的情况,超出面积为133.48平方米。本次拍卖交付后买受人如若要委托相关机构对标的按产权证结构、面积进行四至测绘、重新分隔,产生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超出面积部分能否顺利过户和可能出现的其他情况法院不予担保,请买受人提前咨询相关职能部门,审慎购买;
5.该房产可能存在的物业、房屋维修基金、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本次拍卖范围包括房地产、固定装饰装修、附属物以及配套设施,具体以移交时标的现状为准;
7.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8.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9.标的物租赁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到期;标的物现可能由第三方占有使用。拍卖成交后使用人自觉腾空房屋并交付,若届时不自觉交房,法院将强制腾空,完成该程序需要一定时间;
10.拍卖标的物上存在无证建筑,如被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将可能会面临被强制拆除等情况。竞买人参加竞买视为知悉、自愿承担现相关风险;
11.根据杭州永正房地产土地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杭永房地估(2020)字第SF110950号《房地产司法估价报告》中超出宗地红线外房屋面积以及设备评估价值的说明函”明确设备价值合计为317万元,具体详见附件。请竞买人审慎购买;
12.本标的物市场价格9022.5万元系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议价。因网页设置问题,无法直接体现为议价价格,特在此告知,视为各有意向的买受人已明确知晓本标的物所显示的市场价格9022.5万元实为议价价格;
13.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标的物以照片等线上看样方式进行,本院不统一组织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取得银行贷款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指定账户交付成交金额30%以上的首付款(开户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6232652799513370727)。取得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如若在交款期限内因银行拍卖按揭审批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余款的,在银行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经法院核实属实的,方可延期交纳。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收款账号:623265279951337072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执行法院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二、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电话联系: *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俞法官)
*开通会员可解锁*(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杭州市之江路768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装备制造基地公园大道18号2、3、5号楼房产、土地、附属物及配套设施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