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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 梁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无人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
竞磋
45.47 万
预算
发布时间:
2024-05-14
发布于
山东 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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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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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2:20 原文链接地址

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永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梁山县公安局委托,就梁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无人机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梁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无人机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DGP37*开通会员可解锁*2000030(省网)LSZC-2024-36(市网)

3、采购人:梁山县公安局

联系人:田主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永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梁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无人机采购项目。具体详第三章技术标准与要求。

7、本项目采购预算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具备提供货物并能独立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工作,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本项目不接受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所制作的响应文件;

6、供应商须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7.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7.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中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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