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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水上交通应急设备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开通会员可解锁*2000040 交易编号:SJ-ZC-20240407-01 项目名称: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水上交通应急设备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1标包230万元、2标包43万元; 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1标包230万元、2标包43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各标包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 第一标包:接到甲方通知后270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第二标包:接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生产或供货能力; 4、未列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鲁财库〔2007〕3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政发〔2021〕3号文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4、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5、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6、监督部门及电话: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7、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白科长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广耀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