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参与后续评审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本次采购中,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不满足任一条件,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应答人/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扫描件/照片,或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注:截图需明确体现出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近半年内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照片;或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3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2.5各应答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我公司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应答人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据《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