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B-2024-067
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单位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单位作为备选供应商。配送范围包括支队部和下辖8个路面执勤大队食堂大宗物品。配送内容包括为支队部和下辖8个路面执勤大队食堂所需粮油类、肉类、水产类、禽蛋类、蔬菜类、调味品类、水果类等物品。
支队部地址:上城区秋涛北路413号
下辖8个路面执勤大队地址如下:
一大队临安区玲珑街道雅园村
二大队萧山区宁围街道通惠路
三大队建德市杨村桥镇
四大队余杭区仙宅村仙宅收费站
五大队杭州西湖区之浦路700号
六大队杭州绕城高速下沙收费站
七大队淳安千岛湖汪宅收费站
八大队桐庐横村镇临金高速横村收费站
供货期内采购各类食品约455万元(其中米、面类、油约50万元、调味品类约35万元、肉类约120万元、水产类约60万元、蔬菜类约110万元、水果类约30万元、禽蛋类约50万元)。
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除外)。
(2)地点: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3)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2451079180@qq.com)获取,售价(元):0,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4)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响应文件。
(5)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报名表(word版本见附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法人办理的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发至邮箱2451079180@qq.com。
四、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5室开标室一。
五、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5室开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杭州市秋涛北路413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唐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开通会员可解锁*
质疑联系人:张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联系人(询问):刘敏、徐华卿、周唯骁
联系电话(询问):*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质疑联系人:刘德坤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项目报名表.docx
13.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