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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新增包装物供应商准入项目-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0702-2440CITC7130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 一、招标条件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新增包装物供应商准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采购人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评审条件,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评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评审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数据库”合格供应商准入,根据中盐集团生产经营及二级单位对供货技术性的实际需要,现拟在原有供应商库的基础上对部分地区的塑料软包装、塑编袋、纸箱、肥料袋等的供应商进行增补。具体详见下表及评审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本次评审按品目分为四个包,具体如下:
注:1、本次评审分四个包,申请人应以包为单位进行响应,采购人也以包为单位评审; 2、同一申请人可参加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同时参加第2包和第4包;如有同时参加,视同只参加第2包的评审;参加第2包的申请人,需注明可生产的产品。 3、申请人可以以集团公司的形式参加评审。以集团公司形式准入的供应商,在成为采购人的合格供应商期间,可以以集团公司(母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含参股子公司)的形式参与采购人的业务合作。以集团公司(母公司)参与后续项目合作的,须由集团公司(母公司)与采购人就项目进行签约及结算;由控股子公司参与后续项目合作的,每个项目只允许一家控股子公司与采购人就单一项目进行签约及结算。 申请人参加准入评审时,如申请人为集团公司的,所提供的资料中须一并列明此次准入采购人供应商库的全部控股子公司全称,并提供对应的企业简介,子公司验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及其子公司公章。其他申请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请按以下要求提供: (1)声明文件:须由集团公司(母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 (2)资格证明文件:随集团公司(母公司)一并申请入库的控股子公司,均须提供申请文件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 (3)响应文件中的企业相关资料:可按申请文件要求提供集团公司(母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相关资料,其中集团公司(母公司)相关资料必须达到采购人在申请文件中要求的各项条件。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企业,须提供注册资本金<外币>核算汇率的证明材料); 2、第1包塑料软包装的申请人,第2包中生产食盐塑料包装袋和食盐、食用碱编织袋的申请人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第1包申请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第2包中生产出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产品的申请人须提供《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4、第1包、第2包、第4包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5、第1包塑料软包装的申请人须提供质量承诺书,承诺生产的塑料软包装必须使用无溶剂复合的装备及技术,且产品质量必须达到GB/T10004-2008要求,感官标准必须达到GB9683-88要求(须提供由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3个月内检测报告复印件和质量承诺书原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以上标准若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如以上证件正在新办、换证中,须提供由受理单位出具并盖章的已审核通过、正在制证的证明文件。 6、财务状况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的提供2020-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1年以上不足3年的,提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当年任一季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第1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023年主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出的要求2022年度主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2)第2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023年主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出的要求2022年度主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第3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2023年主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出的要求2022年度主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 (4)第4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2023年度主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出的要求2022年度主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7、固定资产要求:须提供申请人的固定生产场所证明材料,包括土地证、房产证、买卖合同、租赁协议等的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具体要求如下: (1)第1包塑料软包装申请人生产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仓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2)第2包塑编袋申请人中①编织袋申请人生产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仓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②FFS重载膜包装袋申请人生产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仓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3)第4包肥料袋申请人中生产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仓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8、生产设备要求:须提供申请人的生产设备清单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须包含现场设备彩色照片和电子档企业厂区介绍视频(提供光盘或U盘),具体要求如下: (1)第1包塑料软包装申请人生产设备齐全,印刷、复合等设备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其单独所有的生产设备数量不得低于以下要求(须同时提供申请人单独所有的生产设备清单及证明材料和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第2包中编织袋的申请人生产设备齐全,印刷、复合等设备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生产设施全且符合食品安全和环保要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2000万只;其单独所有的生产设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须同时提供申请人单独所有的生产设备清单及证明材料和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3)第2包中FFS重载膜包装袋申请人生产设施齐全,设备先进;年生产能力不低于3000吨;其单独所有的生产设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须同时提供申请人单独所有的生产设备清单及证明材料和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第2包中其他包装物申请人根据企业情况如实提供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审核。 (4)第3包:纸箱申请人生产设施齐全,设备先进,其单独所有的生产设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须同时提供申请人单独所有的生产设备清单及证明材料和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5)第4包中肥料包装袋的申请人生产设备齐全,印刷、复合等设备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生产设施全且符合食品安全和环保要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00万条;其单独所有的生产设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须同时提供申请人单独所有的生产设备清单及证明材料和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9、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30整(北京时间)之前,密封递交或邮寄至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C座。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收件人:赵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七、其他 公示媒介:本项目评审公告同时在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chinasalt.china-tender.com.cn/)、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地 址:*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政 编 码:100055 联 系 人:杨经理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政 编 码:100055 联 系 人:赵经理、庄经理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1168959 邮 箱: zhaolipeng@cgci.gt.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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