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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外环高速三期1标商品砼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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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3-20
发布于
广东 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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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商品砼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加工件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深圳中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工程所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临惠路与聚青路交叉路口 工程所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中交路建深圳外环高速三期1标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 商品砼 招标,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件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本次招标的 商品砼 物资,其质量符合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 2.2.3本次物资采购招标的加工件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4结算单价为浮动单位,投标基准价依据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查询系统(网站地址:https://zjj.sz.gov.cn/szzjxx/web/pc/index)《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查询系统》对应材料名称、规格作为出厂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供应商;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招标物产能配套的运输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简介、主要生产设备及工艺情况,产能证明)。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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