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峰区昌泰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小区红线外连接配套设施工程
(TD37号路(兴业路—朝阳路))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41*开通会员可解锁*82001)
公示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安阳市文峰区昌泰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小区红线外连接配套设施工程(TD37号路(兴业路—朝阳路))施工: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河南元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开通会员可解锁*,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元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董建华豫*开通会员可解锁*7780;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元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元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九、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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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与招投标事务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市文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联系人:李科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晟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常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