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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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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43.00 万
预算
发布时间:
2024-04-25
发布于
辽宁 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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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4/4/25】【我要打印】【关闭】

阜新市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村人居

环境项目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和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00时(北京时间)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905-00008

项目名称:阜新市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垃圾转运车

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3万元

最高限价:43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分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技术参数及要求

单位

数量

1-1

铲车(30型)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2

1-2

小型垃圾收集转运车(5吨自卸车)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2

1-3

三轮垃圾转运车(0.5号自卸车)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1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之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liaoning.gov.cn)“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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