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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第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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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4-28
发布于
西藏 那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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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第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标书。

8.7 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 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应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视为废标。

8.8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2017〕148 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 号〕文件和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施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代发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政办发〔2020〕20 号)文件等相关内容:1.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4.本项目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月由银行代发;5.本项目使用本市劳动力要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8.9 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228号文件)的要求。

8.10 投标人应按照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在西藏自治区建设施工程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信息和相关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8.11《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招标活动。

8.12 本项目执行《关于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企业信用评分投标计分的有关通知》。

8.13 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 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

8.14各投标人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要求,自行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相关信息填报。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那曲市民政局

地 址:西藏自治区色尼区那曲镇扎空东路1号

联 系 人:罗布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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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西藏鸿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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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联 系 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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