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镇江丹徒中能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丹徒区荣炳盐资源区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约924亩,项目包括15个光伏区和1个110kV升压站,总装机容量约50MW。110kV升压站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电磁辐射等环境影响需另行评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一)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施工期环保措施。施工期砂石料加工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期采取湿式作业、粉状材料运输车辆全覆盖等措施抑制施工扬尘,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设立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收集处置。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水处理措施。项目升压站生活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表1标准限值后回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旧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废电气元件检修更换后直接由设备厂家回收,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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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环评处 固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镇江市冠城路8号,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