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资土告字﹝202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位于大姚县城西北片区一环路南侧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
出让起始单价(元/平方米) |
出让起始总价(万元/整宗) |
加价幅度(万元/整宗/次)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交地 条件 |
1 |
2023-G-37号 |
位于大姚县城西北片区一环路南侧、金碧供电所项目用地西侧 |
5202.00 |
商业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
40年 |
1.0≤容积率≤3.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其他按照《云南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2024〕1号)要求执行 |
1395.00 |
725.6790 |
5.00 |
145.00 |
按现状交地 |
二、出让活动时间
(一)公告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
(三)挂牌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
三、公告及宣传形式
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s://www.landchina.com);
(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
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上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需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联合竞买协议书;
2.同一名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报名申请(同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绝对控股的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地块竞买);
3.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具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有土地违法行为等情形之一的申请人禁止参加竞买。
五、报名须知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网上进行交易,出让活动中的所有时间均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在参加出让活动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参与出让活动的报名、资料提交和报价,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的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法人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CA证书办理窗口,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 6727 666。自然人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大姚县环城西路核桃交易市场大姚县人民政府服务中心4楼,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下载出让文件和报名资料,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竞买申请,上传PDF格式的报名材料(材料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宗地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出让文件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六、保证金交纳
账户名称:大姚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姚县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241*开通会员可解锁*51
竞买申请人必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七、挂牌报价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须在挂牌期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参与限时竞价,竞价时长为每轮次5分钟,按照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竞得人。
(三)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必须携带竞买报名材料纸质原件在1个工作日内到达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利用权益股(县政务中心3号局级办公楼412室)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按违约行为处理,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30日内向竞得人交付土地,需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0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严格按照确定的土地用途、规划指标和土地利用条件开发建设。出让宗地的出入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由竞得人自行商谈解决,并承担费用。
(二)竞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清成交价款。土地出让后产生的契税和印花税由竞得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全程在线上交易,成交结果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交结果为准,如因电力供应、网络或系统故障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电子交易失败的,恢复交易事项以出让人和组织人通知为准。
(四)在出让交易活动中,若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过期、泄密等造成无法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或报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如需新成立公司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照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竞买申请人对挂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咨询,需对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的可按公告的联系方式向大姚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也可自行踏勘。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
(一)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冯女士)
(二)大姚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曹先生)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