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板桥至宝鼎寺公路修复工程(K3+860~K16+415段)废标公告
隆阳区板桥至宝鼎寺公路修复工程(K3+860~K16+415段)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历天。质疑人认为云南玉鸣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有在岗项目,已经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二十一条、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具备投标、中标资格。
经原评标委员会对云南玉鸣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进行复核,认为质疑事项成立,云南玉鸣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未如实填报“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说明在岗情况”,且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不具备中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经招标人研究决定该项目作废标处理,重新招标。
招 标 人: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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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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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加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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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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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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