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开通会员可解锁*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由于采购文件与公告不一致,做以下更正:
一、原采购文件第一章“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中:“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更正为:“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二、原采购文件第一章“八、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地址”中:“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30分至11时30分00秒(截止时间以开标室现场监控时间为准)”;
更正为:“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30分至11时30分00秒(截止时间以开标室现场监控时间为准)”。
三、原采购文件第一章“八、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地址”中:“4.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30分00秒(截止时间以开标室现场监控时间为准)”;
更正为:“4.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30分00秒(截止时间以开标室现场监控时间为准)”。
四、其余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本项目备案号:51*开通会员可解锁*000871[2022]00363;
2、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采购品目: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4、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老区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新区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整体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接到中标人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后,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支付余下的合同货款。每笔资金支付前,中标供应商应提供与采购项目一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因供应商未及时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导致采购人无法结算支付金额或延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3、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7、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为:本谈判文件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人民币1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8、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9、采购预算:800000元;最高限价:776000元;
名称:简阳市中医医院
地址:*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称: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