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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泸县云龙镇环卫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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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0 万
预算
57.20 万
中标
发布时间:
2024-03-27
发布于
四川 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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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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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开通会员可解锁*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泸县云龙镇环卫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有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更正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更正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

一、原采购文件内容: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三、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中第“(二)技术参数要求”中第“1.1无立柱垂直压缩垃圾库”中第“25、压料速度:≤3;39、房屋内空尺寸(长*宽*高):(≥)10000mm*7000mm*7000mm,保证樑离地面高度≥7000;”

现更正为:“25、压料速度:≤3s;39、房屋内空尺寸(长*宽*高):(≥)10000mm*7000mm*7000mm,保证樑离地面高度≥7000mm;

二、原采购文件内容: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三、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中第“(二)技术参数要求”中第“2.1脚踏垃圾分类亭”中第“1、规格:≧2800*850*2100;3、内置≧240L垃圾桶;”

现更正为:“1、规格: ≧2800mm*850mm*2100mm;3、垃圾桶4个(内置≧60L)”

三、原采购文件内容: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三、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中第“(三)售后方案 根据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保修期、维修服务的零配件供应及设备维护承诺等情况综合考评。1、有专业售后人员配置(须提供相关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社保缴纳证明);2、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营业执照);3、巡检制度是否完备。根据供应商书面承诺的巡检周期(如人工现场巡检周期、电话回访周期等)进行评审,(须单独提供承诺函);4、培训、保修期、维修服务的零配件供应及设备维护承诺,保证最终用户能够熟练操作和日常维护、保养及简单故障的排除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比对。(须提供培训、保修期、维修服务方案及操作手册等);”

现更正为:“(三)售后方案1、在质保期内有专业售后人员配置(须提供相关人员姓名、联系电话);2、提供巡检制度至少包含人工现场巡检周期、电话回访周期;3、提供培训方案、保修期、维修服务方案。”

四、原采购文件内容: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四、商务要求”中第“2、质保期:①质保期:终验合格之日起2年,成交供应商应提供7X24小时服务热线;所投产品出现故障时,在0.5小时内响应并做出解决方案(方案包含无条件更换),在48工作日内执行解决方案,承担所有费用;如货物经供应商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现更正为:“①质保期:终验合格之日起2年,成交供应商应提供7X24小时服务热线;所投产品出现故障时,在0.5小时内响应并做出解决方案(方案包含无条件更换),在48工作日内执行解决方案,承担所有费用;如货物经供应商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函,因不能完全履约造成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原采购文件内容“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增加“格式23知识产权声明函”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

地址:*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川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更正版.pdf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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