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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药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购买两台办公车辆(02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招标
24.70 万
预算
发布时间:
2024-04-23
发布于
辽宁 本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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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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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供应商
采购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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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辽宁医药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购买两台办公车辆(02包)招标公告 有效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撰写单位: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王巍

(辽宁医药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购买两台办公车辆(02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医药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购买两台办公车辆(02包)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医药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本级

地 址: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地址: 781642443@zfcg.com

开户行: 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雁支行

账户名称: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5*开通会员可解锁*80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竞争对手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