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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且末公安局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招标
280.00 万
预算
发布时间:
2024-05-01
发布于
新疆 巴音郭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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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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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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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FZFCG2024-006号

项目名称:2024且末公安局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950000,320000,800000,530000,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4且末公安局食材采购项目(一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大米、面粉、食用油、家禽鸡鸭鹅、鸡蛋、干调杂品、豆制品、牛羊肉、水产品、小包装产品、蔬菜及用于食堂炊事相关的原材料及加工产品。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4且末公安局食材采购项目(二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大米、面粉、食用油、家禽鸡鸭鹅、鸡蛋、干调杂品、豆制品、牛羊肉、水产品、小包装产品、蔬菜及用于食堂炊事相关的原材料及加工产品。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2024且末公安局食材采购项目(三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大米、面粉、食用油、家禽鸡鸭鹅、鸡蛋、干调杂品、豆制品、牛羊肉、水产品、小包装产品、蔬菜及用于食堂炊事相关的原材料及加工产品。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2024且末公安局食材采购项目(四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大米、面粉、食用油、家禽鸡鸭鹅、鸡蛋、干调杂品、豆制品、牛羊肉、水产品、小包装产品、蔬菜及用于食堂炊事相关的原材料及加工产品。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2024且末公安局食材采购项目(五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大米、面粉、食用油、家禽鸡鸭鹅、鸡蛋、干调杂品、豆制品、牛羊肉、水产品、小包装产品、蔬菜及用于食堂炊事相关的原材料及加工产品。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 (1)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2)产品质量检验、检疫证明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生产经营许可证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聚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开通会员可解锁*主副食品采购项目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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