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警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CG2024-CZ-041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警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警用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明细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开通会员可解锁*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8.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除外)
地点: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室)
方式:(1)现场获取,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
地址:*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方式:姚玉睿、*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方式:梁盈、海南、曾建、*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盈、海南、曾建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