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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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A321283188600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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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总部经济5号楼装修项目已经由泰兴市行政审批局以高新区总部经济5号楼装修项目项目备案证泰行审备[2024]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兴市智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新区总部经济5号楼装修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2.2工程规模: 拟对泰兴市智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部经济)的5号建筑办公楼进行装修改造,装修的总建筑面积约4392.40平米。 2.3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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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进场后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含应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期满一年后付至工程审计价的70%,余款在工程竣工期满两年结清。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其他 ①? 自*开通会员可解锁*期为准。 注:①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 ②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 □不予认可;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③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4)情形①、3.3(4)情形②、3.3(5)、3.3(6)、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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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获取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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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截止时间 |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 | |||||||||||||||||||||
6.评标方法 | |||||||||||||||||||||
6.1是否评定分离: 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具体方法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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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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