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洪自然资挂字[2023]A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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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泗洪县人民政府批准,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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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在我县有拖欠土地出让金以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得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须在泗洪境内新成立100%控股的项目开发主体。竞买人不得使用违规资金,须出具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承诺或有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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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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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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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泗洪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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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网上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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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地块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用地面积以实地勘丈为准,用地性质均为商住用地(商业用地面积不少于15400㎡),项目规划要求按规划方案实施。地块出让范围内各种管道、管线、立杆架线、苗木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三)为落实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土地调控政策精神,本期地块挂牌价的溢价率不得超过起始价的50%,地块设置最高限价,地块最高限价为59546.2725万元。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竞买人接受最高限价愿意参与现场摇号的,停止竞价,改为摇号确定竞得人,现场摇号时间定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后不能按照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资格,并处以成交价20%的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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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泗洪县建设南路60号 联 系 人:徐青青 滕海涛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单位:泗洪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银行帐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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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