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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西院区中医科艾灸治疗室排烟系统与胃镜洗消室排风系统工程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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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3-28
发布于
云南 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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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西院区中医科艾灸治疗室排烟系统与胃镜洗消室排风系统工程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编辑:

保山市人民医院西院区中医科艾灸治疗室排烟系统与胃镜洗消室排风系统工程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根据保山市人民医院采购内控制度相关规定,近期将对本项目进行院内公开议价,请潜在供应商认真阅读本文公告内容,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本次公告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nbsyy.com/”上发布,请各申请人留意,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议价要求

1.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西院区中医科艾灸治疗室排烟系统与胃镜洗消室排风系统工程项目

2.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3.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

4.采购需求:

4.1西院区1号住院楼11层中医科艾灸治疗室排烟系统工程安装内容为:不锈钢带围板烟罩、不锈钢烟管、变径出风口、不锈钢风量调节阀、风柜控制箱、风柜、原风柜拆除搬运等相关内容。

4.2西院区2号住院楼4层胃镜室洗消室排风系统工程安装内容为:不锈钢板风管安装、不锈钢变径出风口、不锈钢百叶风口、低噪音风机、风柜控制箱等相关内容。

4.3针对保山市人民医院西院区中医科艾灸治疗室排烟系统与胃镜洗消室排风系统工程涉及到的全部施工安装、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事项等,具体工程内容见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一)。

4.4标包(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包,拟参与议价的申请人必须针对整个标包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4.5采购项目相关要求:详见附表一

5.付款方式:成交人确定后在合同中约定。

6.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WS507-2016)《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一次性验收合格。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全部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西院区2号住院楼4层胃镜室、西院区1号住院楼11层艾灸治疗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申请人在议价之日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本项目的各议价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议价申请将被拒绝。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议价申请。

2.其他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申请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三、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申请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获得其他申请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申请人按照采购人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申请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议价;

5.申请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申请人成交;

6.申请人之间商定部分申请人放弃参加议价或者放弃成交;

7.申请人与采购人之间、申请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申请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申请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议价申请人串通行为,其议价无效:

1.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议价事宜;

3.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申请人(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议价申请人在职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

1

2

3

注: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2、议价小组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在职人员与其他申请人所提供的在职人员存在重复的,相关申请、响应可按不实质性响应议价文件要求处理。

申请人(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响应材料要求

1.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2.资格审查部分:

2.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4申请人在议价之日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本项目的各议价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议价申请将被拒绝。

3.商务技术部分:

3.1项目实施方案

3.2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

3.3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3.4首轮报价表:

总报价(元)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质量承诺

备注

3.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3.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3.7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及申请人在职人员情况表。

★注:以上材料必须签字、盖章并按顺序排版(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只需提交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响应文件(现场微信/U盘方式提交)。

、报名要求及相关安排

1.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逾期视为无效报名,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请各供应商填写下表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bssrmyy_cgb@126.com)。

序号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如供应商未按公告内容、时限要求填写而影响报名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若报名成功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议价的,需提前电话联系采购人。

议价相关要求:

1.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30(供应商必须提前20分钟到场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1.2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科教后勤楼410室)。

1.3.联系方式:保山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杨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2.议价要求:

2.1议价时,采购人将对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供应商须派熟悉业务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议价结果。

3.议价规则:

3.1各潜在议价申请人按抽签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3.2议价小组:院内专家组成;

3.3本次以院内公开议价方式进行,在议价申请人资质审查合格且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议价申请人。

3.4院内议价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终止院议价选采购活动,审核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经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3.5议价结果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nbsyy.com/”发布,最终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与电子版响应文件相同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

七、监督

本次议价全程由审计科、财务处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审计科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纪检监察室:*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要备注:

1.本次议价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只需提交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响应文件(现场微信/U盘方式提交);

2.最终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与电子版响应文件相同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供应商相互串通。供应商相互串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节交医院纪检监察室进行处理。

一:采购项目相关要求

第一节 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西院区中医科艾灸治疗室排烟系统与胃镜洗消室排风系统工程

二、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三、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采购内容

1.西院区1号住院楼11层中医科艾灸治疗室排烟系统工程安装内容为:不锈钢带围板烟罩、不锈钢烟管、变径出风口、不锈钢风量调节阀、风柜控制箱、风柜、原风柜拆除搬运等相关内容。

2.西院区2号住院楼4层胃镜室洗消室排风系统工程安装内容为:不锈钢板风管安装、不锈钢变径出风口、不锈钢百叶风口、低噪音风机、风柜控制箱等相关内容。

2.针对保山市人民医院西院区中医科艾灸治疗室排烟系统与胃镜洗消室排风系统工程涉及到的全部施工安装、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事项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章第二节《保山市人民医院西院区中医科艾灸治疗室排烟系统与胃镜洗消室排风系统工程相关要求及说明》。

五、本次议价范围:保山市人民医院西院区中医科艾灸治疗室排烟系统与胃镜洗消室排风系统工程的全部采购内容(除特别注明者外);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西院区2号住院楼4层胃镜室、西院区1号住院楼11层艾灸治疗室。

七、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包,拟参与议价的申请人必须针对整个标包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第二节 工程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工程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如下

1. 依据采购方需要,拟对保山市人民医院西院区中医科艾灸治疗室排烟系统与胃镜洗消室排风系统工程进行采购,施工完成后满足采购方使用功能需求,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西院区2号住院楼楼4层胃镜室、西院区1号住院楼11层艾灸治疗室。(注:除采购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其余区域不属于采购范围,改造施工时不得对原建筑结构及设备设施进行改动)。

2. 由采购方提供工程量清单,各议价申请人按照工程量清单自行报价,本项目的报价可按议价申请人制作报价书时的软件制作(必须提供完整的报价书),执行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范》、云建科[2021] 15号文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发布实施的通知》;计价依据2020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2020年《云南省市政工程计价标准》、2020年《云南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标准》、2020年《云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2020年《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标准》、2020年《云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标准》和建办标[2019]193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调整定额人工费的通知(云建科(2023) 54号文)及现行有关工程的费用计取文件等规范及国家、行业现行文件规定,必须包含议价文件中规定的内容。除报价一览表外其他报价格式不作为否决的必要条件。主要材料价格表议价申请人须注明产品产地、厂家等信息。

3.执行标准及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

《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WS507-2016)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

4.其他要求

4.1.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并按照相关国际、国家及专业标准检验的合格产品。

4.2.售后服务

4.2.1 议价申请人须在响应文件中对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时限作出明确承诺。

4.3.保修期

4.3.1 质量保证期:工程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签字验收之日起,保修期不少于二年,终身服务。

二、发包方式:总包,包工包料,禁止转包、禁止非法分包。

三、现场踏勘:要求拟议价申请人报名后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现场踏勘产生的风险及相关费用由拟议价申请人自行承担;踏勘地点为:项目实施地点。

四、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WS507-2016)《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全部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六、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设计方案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总价合同在实施过程中不得改变,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采购人使用要求的改变导致原确定的设计方案调整,产生的增减工程量据实结算,全费用单价按成交人成交价,若成交人响应文件中没有的全费用单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计价依据计算后按成交人成交总价与采购预算的差额同比例下浮,但增减工程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七、履约担保:本工程不采用。

八、付款方式:成交人确定后在合同中约定。

九、验收方式:按采购方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WS507-2016)《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一次性验收合格。

十、环境保护、安全文明建设要求:承包单位须保证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保证施工结束后的场地干净整洁;确保安全施工,不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十一、采购方提供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一

附件【附件一:保山市人民医院西院区中医科艾灸治疗室排烟系统与胃镜洗消室排风系统工程量清单.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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