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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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无为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文 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名 称: | 无为市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及村道安防工程监理服务(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关键词: |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7 阅读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
无为市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及村道安防工程监理服务(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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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09GC2024JT2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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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无为市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及村道安防工程监理服务(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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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09GC2024JT249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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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市交通运输局 |
地址 |
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金塔路与凤河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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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邢主任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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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路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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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蔡灵芝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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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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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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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京安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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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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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程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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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JGJ1337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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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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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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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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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乌玛公路(宁夏境)青铜峡至中卫段工 程 加分业绩:晋江市龙狮路(龙湖段)工程; 溧阳市南大街、溪缘东路道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西湖西路(世纪大道-通湖大道段)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XHXL-JL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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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清流龙津至彭殊公路二期工程; 浦口区赭洛山旅游断头公路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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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南大同路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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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 |
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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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顾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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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JGJ0510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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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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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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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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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光山县杨湾大桥至沪陕高速十里镇出口连接线新建工程 加分业绩:国道242嘎鲁图至补浪河(蒙陕界)段公路工程; 国道338线嘎鲁图至苏里格第三天然气处理厂段一级公路; 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西峡至淅川段淅川境北连接线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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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S239线韩庄至霍庄段改建工程; G107线长葛黄河路口至长社路口大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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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苏隆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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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 |
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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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葛于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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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JGJ1336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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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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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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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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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颍上县颍河六桥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加分业绩:233国道灌云北环段(204国道至236省道段)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G233GY-JL标段); 271省道睢宁段路面改造工程; 彭城市三环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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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宿迁市2020年度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程、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连云港市2021年310国道东海段养护大修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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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云南伟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单位业绩相关截图未见监理单位名称,无法证实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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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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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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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3.1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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