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宿迁力鑫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600套激光切割机床及配件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 ||
索引号 | 014319418/2024-00153 | 分类 |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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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宿迁力鑫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600套激光切割机床及配件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电话及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Email:sqhbglc@126.com;
通讯地址:宿迁市便民方舟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2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600套激光切割机床及配件项目(重新报批)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宿迁力鑫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编制单位:江苏泰斯特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2、编制主持人:张益宾 |
宿迁力鑫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项目购置大龙门加工中心、小龙门加工中心、激光切割机、喷砂房、退火炉、钻床等生产辅助设备,建设年产600套激光切割机床及配件项目。 | (1)废气:焊接、打磨:集气罩+2个袋式除尘器+2个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切割废气经移动式净化器和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退火废气:低氮燃烧+单筒旋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喷砂: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 项目喷漆、固化过程中产生的VOCs废气和漆雾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喷塑:滤芯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耿车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接管标准,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4)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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