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区:四川 查看原网址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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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方鑫达测绘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5号1栋11楼1101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方鑫达测绘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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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林地地类认定工作;确定林地管理初始边界。 | (一)林地地类认定工作 (二)确定林地管理初始边界 | (一)林地地类认定工作。 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实行)》标准,以及自然资办发〔2023〕40号文件要求的林地认定规则、程序,完成下发的68171个林地图斑地类进行核实,对12106个林地范围内类型不一致图斑、226473个林地范围外植被覆盖类型为乔木林、竹林、灌木林图斑进行地类认定。 (二)确定林地管理初始边界 根据自然资发〔2023〕53号文件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42号)要求,坚持国土空间唯一性和地类唯一性,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为统一底图,结合耕地保护红线、退耕还林、按照国家政策和标准建设的防护林和绿色通道、建设用地审批、临时使用林地等管理数据成果,按照“2进1出”林地管理初始边界调整规则,分类落实到图斑,形成林地管理初始边界,确定林地管理范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 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实行)》标准,以及自然资办发〔2023〕40号文件要求;根据自然资发〔2023〕53号文件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42号)要求 | 590,000.00 |
刘洋 、 成欣值 、 李莉(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全额支付10350元。 收款单位:四川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遂宁农村商业银行高新支行;银行账号:3569 0120 0000 2240 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035万元。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地址:隆昌市滨江路3段64号。
名称: 隆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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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四川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 邱女士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川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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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隆昌市林地地类认定和明确林地管理边界工作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方鑫达测绘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