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清雅路(红旗大街-植物园东街)道路建设工程EPC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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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开通会员可解锁*48978001G01 | ||||||||||||||||||||||||||||||||||||||||
招标内容: | |||||||||||||||||||||||||||||||||||||||||
清雅路(红旗大街-植物园东街)道路建设工程EPC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雅路(红旗大街-植物园东街)道路建设工程EPC施工总承包已由衡水市行政审批局以衡行审投资管理【2022】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清雅路(红旗大街-植物园东街)道路建设工程EPC施工总承包。 2.项目概况:清雅路(红旗大街-植物园东街)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951米,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30km/h,规划红线宽24米,中间16米行车道,两侧各4米便道。 道路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排水、绿化、照明、交通标识工程。 3.计划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完工。 4.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5.建设地点:*开通会员可解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资质企业。(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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