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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勘察、可研、设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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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4-18
发布于
湖南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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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勘察、可研、设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DC2024004)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沙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勘察、可研、设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00万元,招标人为长沙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沙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勘察、可研、设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沙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勘察、可研、设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59分

获取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

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七、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公安局

地址:*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徐警官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德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_(签名)

V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二(盖章)

/雷

长沙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勘察、可研、设

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勘察、可研、设计采购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以长发改审[2024]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可研、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勘察、可研、设计采购2.2项目地点:长沙县泉塘街道远大二路1736号(长沙市公安局监管支队院

内)

2.3项目概况:市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地上5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约10000m(不含地下),建筑高度不超过24m,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具体以可研批复为准)。

2.4服务期限:24个月,包含勘察、可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服务。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团勘察服务: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包括初勘、详勘),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完成满足符合该项目技术要求的地勘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团设计服务:团方案设计团初步设计团施工图设计团可研(其他)(0设计服务:包含方案设计(包含编制估算)、初步设计(包含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以及项目建设中与设计相关的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相应设计文件的报批报建、报审、组织会议等工作,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服务,参加项目调度会议,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服务工作,参与验收,配合工程结算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配合的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边坡支护、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

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室外园林绿化和道路工程,以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和发包人书面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设计工作等,必须符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海绵城市、BIM、装配式、绿建评审及论证等设计要求。(2)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批等。

口监理服务:

口造价咨询服务:口编制设计概算口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口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口结算审核口(其他)

口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口招标代理服务:

口工程专项咨询:

口项目融资咨询:

口信息技术咨询:

口风险管理咨询:

口项目后评价咨询:

口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口工程保险咨询:

口工程检测服务:

口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口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团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口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勘察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可研资质: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建筑工程专业,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财务要求:

团不提供。

口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没有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口不提供。

团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不少于3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一项,两项业绩要求如下:(1)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含)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两项内容)。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含)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两项内容。本项业绩要求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

绩要求的工程勘察服务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仅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及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如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仅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勘察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3)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仅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企业业绩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设计负责人1

人(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2)项目勘察负责人1

人(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3)项目咨询负责人1

人(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可研编制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建筑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7其他要求:(1)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勘察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咨询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勘察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咨询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须明确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

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

(限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监管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开通会员可解锁*,84898622。

9.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

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按2转1或者*开通会员可解锁*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德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140号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长房时代国际1603室

邮编:410000邮编:410000

联系人:徐警官项目负责人:徐娟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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