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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高新区古塘水厂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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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1.23 亿
中标
发布时间:
2024-03-26
发布于
广东 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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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高新区古塘水厂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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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肇庆高新区古塘水厂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

标段(包)名称:肇庆高新区古塘水厂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肇庆高新区古塘水厂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4-2420S204006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肇庆高新区古塘水厂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肇庆高新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肇庆高新区古塘水厂扩建项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8-44*开通会员可解锁*-32536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肇庆高新区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肇庆高新区粤海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2项目规模:

(1)厂区工程:扩建规模为处理量5万吨/日水厂。1)新建单体:叠池、V型滤池、污泥脱水车间、变配电间及反冲洗泵房、加药间、排水排泥调节池、污泥浓缩池、平衡池、雨水泵井、新建10/0.4kV变配电设施等;2)改造设备设施:供水泵房改造、一村取水泵房改造、办公楼改造、调度中心改造、升级厂区景观绿化、自控系统及修复施工过程损坏部分等;

(2)厂外管网工程:新建DN400~DN1200管网约16.5公里。新增一条DN800出水管沿动力大道、亚铝大街、大旺大道敷设,接入现状供水主管网;沿龙湖大道、大旺大道北段新建DN400配水支管;时代大街西段新建DN600配水支管,与时代大街东侧的DN800管、大旺大道的DN800管连通;古塘北路新建DN500管与白沙街DN600管连接;新建一村取水口至古塘水厂DN1200/DN800原水管、新建麒麟二街DN400原水管与北江大道DN800原水管连接。

(3)工程具体实施规模及建设内容最终以经发包人、发包人上级公司(粤海水务控股有限公司)及有关部门审定的施工图为准。承包人需按合同约定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

2.3计划工期:611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1)前期及验收等相关配合工作:

前期及验收等相关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协助项目的工程报建;协助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基准点及放线图、临水临电、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卫生验收、质量验收、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施工过程中与各级政府、团体组织、企业、个体等涉及工程事项的沟通协调,并支付办理上述工作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

(2)设备采购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1)负责本工程临水临电(含红线外接驳)、外水外电(含红线外接驳)等工程的施工工作;

2)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及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

3)根据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单位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生产设备采购及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编制工程结算,包移交、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

4)技术培训、系统调试、初步完工到调试、试运行等,并在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向发包人移交合格的工程;

5)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含2年的备品、备件);

6)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工作。

(3)完工验收、竣工试验及竣工验收等:负责项目完工验收、竣工试验及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127,230,288.00元,其中“水厂土建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38,257,382.00元,“厂外配套管网工程及原水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40,298,640.00元。本工程投标总价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5,525,100.43元。

2.6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使用符合广东省标准《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DBJ/T15-145-2018)》及后续版本的有关规定。

2.7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23:59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注册审核通过,并办理机构数字证书,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

5.1.2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

5.1.3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7楼。

5.1.4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查询,并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2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1个)和纸质投标文件(一式4份),如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递交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5.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代表可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注:投标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递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递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zbtb.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网址:www.gdgczb.com)、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gdycy.com)等媒体上发布。

7. 招标文件的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肇庆高新区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肇庆高新区大旺大道53

招标人上级单位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名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肇庆高新区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编:526238

联系人:陆盛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编:510080

联系人:王子安、孔繁钊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7860762

电邮:wza@ebidding.com

9.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件2:投标人声明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项目

资质要求

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供水厂施工工程)。

注: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不低于合同价款5%发票原件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应发票的网页截图。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不作为类似业绩证明。

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规定,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的查询路径为https://skypt.gdcic.net/-数据开放平台-诚信信息-企业黑名单和人员黑名单)

(3)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处罚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并在列入期内;

(5)投标人未被列入“粤海水务供应商黑名单”并处于限制期内。

注:上述资料(1)~(4)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②项目负责人承诺没有在国内外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如相关网站载明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信息,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建造师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③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证明材料,拟投入人员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近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注:①项目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②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须提供拟投入人员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近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2)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类)或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类)。

注:①专职安全员与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②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证明材料,须提供拟投入人员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近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按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2《投标人声明》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件2: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项目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且在处罚范围和期限内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9)承诺过去三年不存在转包、挂靠行为,如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发现行政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曾认定在其他项目有转包、挂靠情况的,发包人有权废除中标资格。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国内外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本投标人声明中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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