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分公司1#裂解汽油加氢装置、2#芳烃抽提装置真空系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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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分公司1#裂解汽油加氢装置、2#芳烃抽提装置真空系统公开招标(WZ20240416-2335-2914-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真空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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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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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芳烃抽提装置回收塔干式抽真空系统PA101 |
1.00 |
套 |
包1-真空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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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脱碳七塔真空系统PA121 |
1.00 |
套 |
包1-真空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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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7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 投标人应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3)对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一异议投诉”页面尽快提出。 7.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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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华南招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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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地 址: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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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525000 |
邮 编: |
5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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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李恒永 |
联 系 人: |
刘润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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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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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lihr.mmsh@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wzliurt@sinope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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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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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