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试剂服务商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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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WWH-24FZ-FW045。 2.项目名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试剂服务商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01包:0元; 02包:0元。 5.最高限价: 01包:0元; 02包:0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两个包采购,01包采购微生物及理化试剂,02包采购临床检验试剂。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订,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为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供应商应为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的注册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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